为加强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关工委”)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我校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21〕46号)、教育部党组《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规程》(教党〔2021〕34 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若干措施》(陕办发〔2022〕11号)等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关心下一代工作是指离退休同志发挥余热继续从事培养教育青少年一代的工作,是党和政府在新时期赋予老同志的一项光荣任务,是老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老有所为的重要方面,是学校教育工作的补充和延伸。
第二条 学校关工委是在校党委领导下,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以下简称“五老”)为主体,以现职党政领导为主导,提出工作任务,开展相关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关工委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扣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造就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四条 学校关工委的工作方针是:坚持关工委“围绕中心、配合补充,因地制宜、量力而为,立足基层、注重实效”的工作方针,努力贴近主渠道、贴近青少年、贴近老同志,从青少年教育的实际需要出发,积极组织开展活动,努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工作原则
第五条 坚持党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政工作大局,积极配合、主动作为,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为学校教育事业助力添彩。
第六条 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艰苦奋斗。
第七条 坚持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弘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尊重“五老”,爱护“五老”,学习“五老”,支持更多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的广阔舞台上老有所为、发光发热。
第八条 坚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遵循青少年成长规律,积极探索适合关工委特点的方法、路径,使关心下一代工作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第三章 工作任务
第九条 学校关工委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配合学校对青少年开展以德育为主线的多种内容、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一是参与指导青少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革命传统教育,扎实开展“四史”教育,特别是党史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青少年、引领青少年,教育青少年听党话、跟党走,打牢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思想根基。
二是参与指导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寓于青年思想道德教育之中,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青少年成长特点,开展多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良好道德品质,养成文明行为。
三是参与指导青少年开展爱国主义、民主法治和国情形势等教育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远大的理想抱负,培育深厚的家国情怀,树牢法治观念,增强青少年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引领青少年勤奋学习,不负韶华。
四是参与学校“五育”教育教学工作,配合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组织动员“五老”结合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帮助青少年提升文化素养、技术技能,通过传帮带等形式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教书育人能力。
五是参与指导青少年开展科技文化、社团和“青年志愿者”等活动,对青少年进行科学精神教育,指导大学生科技创新设计活动,培育青年的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努力提升青少年的综合素质。
六是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及心理咨询活动,不断提高大学生和青年教职工的身心素质;关心贫困学生的学习、生活,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关心大学生职业生涯、学业发展规划,加强对青少年的人生规划指导,化解追星、“饭圈”等负面文化影响。
七是助力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积极推荐党性强、作风正,有丰富党建经验和马列理论素养的离退休党员,担任兼职组织员,通过结对谈心谈话、上党课、指导课外党性教育活动等形式,协助校院两级党组织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党支部建设等工作。
八是参与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参与指导家庭教育,协助举办好家长学校,帮助广大家长树立正确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学教育方法。参与社区青少年教育,协助社区及相关部门依托校外教育活动场所、辅导站和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组织青少年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推动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九是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研究。针对关工委工作中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关工委工作的规律创新理论、勇于实践,为学校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提供决策参考。
十是加强舆论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五老”精神,为全方位育人营造良好氛围。
第四章 组织领导和工作制度
第十条 学校关工委设双主任,名誉主任一名,由德高望重的退休领导担任;主任两名,由学校党政一把手担任;副主任两名,为学校分管离退休工作、学生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一名退休校领导担任;秘书长两名,由离退休工作处和学生工作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一定数量的老同志组成。学校关工委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一条 学校各二级单位建立二级关工委,二级关工委在同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校关工委的指导。二级关工委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数名;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中至少要有一名退休中层干部,团总支书记为委员兼联络员。
第十二条 学校关工委办公室设在离退休工作处,明确专门人员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为顺利开展关工委的各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一、学习制度。关工委成员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者要加强对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认真学习和掌握与关工委工作相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不断加强自身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
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召开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交流情况,制定计划,研究、决定重要事项。建立主任例会制度,沟通信息,研究工作,处理日常事宜。
三、总结表彰制度。每两年对关工委工作进行总结,并推荐工作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经校关工委全体委员会议讨论通过,报校党委批准后予以表彰和奖励。
四、文书档案制度。关工委有关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收存和归档管理。建立学校离退休“五老”资源库,根据工作任务向有关部门做好推荐工作。
五、活动登记制度。学校关工委及老同志的工作活动情况,办公室要收集登记,以便统筹协调,及时指导。
六、工作简报制度。根据关工委工作及活动的特点,建立不定期编印简报制度。通过简报和网络信息平台,及时沟通信息,总结、推广工作经验,相互学习,引导和推动关工委工作及活动的深入开展。
第五章 队伍建设
第十四条 加强关工委领导班子建设。 根据工作需要以及老同志年龄和健康状况,适时对学校和二级关工委的领导班子作调整与补充,安排事业心责任心强、有热情和服务精神、身体健康、相对年轻的退休老同志进入关工委领导班子。
第十五条 加强关工委骨干队伍建设。积极动员已退休、条件合适的老同志参加学校和二级关工委的工作,把德高望重,学识水平高,敬业奉献精神强的“五老”吸收到关工委中建成一支骨干队伍,发挥他们的政治、经验、威望、时空和情感优势,发扬“忠诚敬业,关爱后代,务实创新、无私奉献”的“五老”精神,组织参加各种形式的关心下一代活动;不断充实关工委队伍,保持关心下一代工作队伍的活力。
第十六条 将关工委建设成学习型组织。为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工委老同志仍要加强学习,以自学为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时事政治,学习新知识,努力做到与时俱进,成为青年的良师益友;学校要为老同志提供学习和了解学校、了解社会的条件,校领导要向关工委传达、通报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精神,请关工委负责同志参加学校有关德育、思想政治工作、学生党建等专题会议;学校关工委要组织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听报告讲座以及学习研讨和参观考察等活动。
第六章 经费保障及其他
第十七条 学校要为校关工委提供办公室、办公设备等必要的工作条件,学校关工委工作活动所需要的经费每年纳入学校年度财务预算并以专项形式下达;二级单位应保证本单位关工委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活动经费。各级关工委的工作情况纳入党总支书记党建述职内容。
第十八条 学校各级组织和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学校关工委的工作。对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老同志予以照顾和关心,根据老同志承担工作的责任、工作量和贡献,分别实行返聘、定期补贴以及发交通费、讲课费临时性补贴等形式的奖励制度和补偿政策。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关工委负责解释。
中共西安医学院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